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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班重听、转班/插班/退班、重听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8-7-24 13:56:51 关注度:
a) 转班:在开课前和开课三天内学员可以申请转班,转班仅限同期同类等价班级转班,状态为"正常转班",人数已满的班不能转入。学员在本班学习超过一周,不得转班。学员不得执意转入人数已满的班级。转班须出示听课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延期转班(延迟期限为两个月之内)的学员,每人仅限一次转班机会,且不准再次申请重听。
b) 插班:公司原则上不接收插班学员,在个别班级开课后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可酌情接收部分插班学员,插班按照当期全部费用收取。插班学员一律不能办理退费。
c)退班:
1.学员在开课前和试听期内(开课后21学时内)可以退班,试听结束后一律不准退班。前14个学时为免费试听期,后7个学时为有偿试听课,有偿试听课按每小时20元收费。
2.试听期内学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听,按已试听处理。
3.退班时必须携带听课证、身份证、领取的教材到学校报名处办理退班手续.
4.退班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款。应退金额=学员原交费用-(已开课时数-免费时听课时)×试听价格-未退还资料费用。
5.退班必须在规定的试听期内办理。
6.上课期间,由于学员自身造成缺课,学校不予补课,不予退费。
d) 重听:在本期培训结束后,成绩不合格者并且在上期培训中出勤率达到90%以上,并且无违反学员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的学员可以申请重新免费学习。学员不得执意加入人数已满的班级或未开班级重听,除非得到公司许可。每人只有一次重听机会。
重修期间,不再发放课程资料。学员如有需要可另行购买。重修后符合阶段考核要求者,仍可享受就业推荐服务,但不享受公司不就业退款承诺。